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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山湖区2023年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申报指南,请收好!
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促进我区经济发展,参照《南昌市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公示办法》(洪市管字
〔2017〕10
4号,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有关规定,现将开展青山湖区202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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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申报时间
即日起至11月1日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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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主体的范围
登记注册地址在青山湖区辖区内的各类市场主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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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申报的条件
1.至2023年11月1日,申请人依法成立达三(周)年以上;
2.近三年(2021年1月—2023年12月)无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合同(含劳动合同)恶意违约或被强制执行、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、被行政处罚等不良信用记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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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申报材料
申请人申请青山湖区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资格,应向青山湖区市场监管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。材料应包括:
1.《青山湖区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资格申请表》(附件:
2023年度青山湖区守合同重信用申请附件.doc
);2.近三年(2021-2023年)签订或履行主营业务的经济合同(每年一份)。
以上材料仅需提供PDF格式的电子扫描件。扫描件要与对应的原件保持一致,并做到内容完整、页面整洁、无歪斜、无黑边、浏览清晰;扫描件按原件实际大小扫描,并以A4纸规格作为一个扫描页面;所交材料需按以上内容顺序扫描制作为1个PDF文件,并将企业全称作为文件名,于2023年11月1日前报送至青山湖区市场监管局网监股(邮箱:31641190@qq.com)
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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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联系方式
联系人:夏宇
联系电话:0791-886158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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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|区市监局
初审|李宜蔓
复审|编辑|徐斌
终审|签发|熊焕明
投稿邮箱
:qshrmt@163.com